來源:互聯網 編輯:網絡 2018-06-20 20:01
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
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
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知識產權,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后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
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并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權益。
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后生計。
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后面,成為合約的附件。
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能任由總部擺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