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加盟」一句話告訴你“兩店一年”的認定
來源:馨月財經
編輯:榜君
2018-09-14 09:26

國務院《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這就是特許加盟行業中俗稱的“兩店一年”標準,也是特許人通過特許經營備案和取得特許經營資質的必要條件。在實務中,很多企業并不清楚有關“直營店”法律知識,直到需要備案時才倉促整理材料,結果發現其“直營店”并不符合條件,大大延誤了備案實踐,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發展速度。

所以,本律師對于“兩店一年”的認定進行了一個簡明扼要的梳理,以供特許企業參考。
雖然《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并未明確“直營店”這個法律概念。但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業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八條第二款對于特許人擁有的直營店作出了解釋:即特許人擁有的直營店是指特許人利用其經營資源直接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業務的直營機構,不僅包括全資擁有,還包括控股擁有。

那么,根據上述指導意見,“兩店一年”就可以用一句話簡單概括,即:特許企業必須與兩個以上經營同一品牌和業務的店鋪存在法律上的控制關系,并且這種控制關系要持續一年以上。滿足了這個條件,“兩店一年”證明就好開了,特許經營備案也就能通過。

在實踐中,直營店表現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種形式,只要存在法律上的控制關系即可。有幾種比較的特許的控制關系,向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1、比如特許企業的關聯公司擁有的直營店也同樣可以視為特許企業的直營店。
2、個體工商戶也可以作為特許人的直營店,只要個體工商戶的業主與特許人擁有的**控股的股東一致即可。

3、因夫妻關系而形成的控制關系同樣能認定直營店。因為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這是一種法定共有權,故以特許人**控股股東及其配偶為業主開設的個體工商戶,可視作特許人的直營店。

當然,有些特許企業不存在上述控制關系的情形,還可以直接通過收購直營店的形式形成直接控制關系,但是這種直營店的不能從店鋪經營時計算,而應當從收購的時間節點開始計算,也就是說自收購時計算滿一年以上才能作為合法的直營店經營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