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News 2022-01-13 19:11
原標題:央視評“青花椒”式維權:統一裁判尺度很重要
繼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商標侵權風波之后,青花椒又引發關注。近日,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多家餐飲企業,其店面招牌、菜譜菜碟因為帶有“青花椒”的字樣,被上海一家餐飲管理企業告上了法庭。有成都餐飲業主表示,自己10月底就收到法院傳票,被上海一家餐飲公司告青花椒商標侵權,***后法院判賠償對方3萬元。這些商家很迷惑,“青花椒”為什么就能夠注冊為商標?目前,被起訴的多家餐飲業主也開始了聯合反訴訟。
這些被起訴的商家真可謂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僅因為使用了“青花椒”字樣,就莫名其妙構成侵權了。不僅涉事商家感到錯愕,普通網友也覺得疑惑。其實,這涉及到通用名稱能否作為商標注冊,以及注冊為商標后能否影響他人使用的問題。
根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五十九條,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但是該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此外,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如“優盤”曾被深圳某公司注冊為商標并使用在移動存儲產品上,后因廣泛使用,“優盤”成為商品的通用名稱,遂被撤銷注冊商標。
什么是商品的通用名稱?是指在某一范圍內法定或約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種商品的名稱。具體到“青花椒”之爭,“青花椒”可以是植物,可以是調料,也可以是某種食品的制作方法或食品原料。那么,雖然有商家注冊了“青花椒”文字及標識,只要其他人在使用“青花椒”時沒有完全照抄注冊商標的圖案等標識,不造成混淆,就應該屬于正當合理使用,不存在故意侵權。
相反,某些商家憑借“青花椒”注冊商標來起訴其他經營者的行為值得商榷,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這是否是不當維權,會不會造成對市場秩序的干擾。
此前,針對“潼關肉夾饃”等維權問題,***高法相關負責人指出,個別協會和組織利用地理標志集體商標,獲取加盟費等,在商標法上沒有依據。***高法以鮮明的態度和有力舉措,堅決遏制惡意訴訟。對于大家關注的商標維權,相關部門應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得。司法機關也應慎重對待,統一裁判尺度,讓正當合法的經營者不至于稀里糊涂攤上“侵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