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網紅項目之前,需要了解哪些
來源:特許加盟網
編輯:夫子
2019-01-02 07:19
據了解,隨著抖音的人氣飆升,好多新穎、高顏值的品牌躥紅于網絡,俗稱網紅品牌。比如某茶、某泡面等。可加盟后的背后事情大家卻不知,雖然抖音上品牌火的一塌糊涂,然而,加盟商自己的加盟店缺生意冷淡。大多數泡面餐廳的老板以年輕人居多,其中還有很多人屬于***次創業,或者沒有餐飲經營經驗,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

加盟網紅品牌
所以在加盟這些迅速躥紅的網紅品牌時,道道想要建議廣大年輕創業者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火眼金睛,注意以下幾點法律問題,確保自己后期遇到問題時能夠更好的維護好自身的權益:
1、合同名稱“移花接木”。如果簽訂的不是“加盟合同”,而是“服務合同書”、“項目合作協議”、“經營管理協議”之類的,這也許意味著這家企業本身不具備特許經營資質或者存在某些瑕疵。
2、經營資源表述含糊。經營資源是加盟合同的核心要素之一,一般表現為注冊商標、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獨有配方、店堂裝飾、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
如果合同中一直強調“經營管理”、“ 技術服務”、“培訓服務”等字眼,對上述列舉的實質性經營資源只字不提或者表述含糊的話,那么這家公司就很可能沒有這些經營資源,并不具備提供特許經營的服務能力。
3、無“加盟費”或“特許使用費”約定。如果你的加盟合同中無“加盟費”或“特許使用費”等類似字眼,取而代之的是“運營服務費”或“培訓指導服務費”,那么名義上收取的是“服務指導”的,實質上卻收取了“加盟費”,同時還規避了商業特許經營法律法規對其的約束。